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涉疫污水安全处置的监督管理,守牢安全防范底线,市生态环境局伊滨分局和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伊滨大队早部署、早谋划、早行动,对疫情期间集中隔离医院、集中隔离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消毒等开展专项监督管理。
加强涉疫单位排查,有序开展日常检查。在前期掌握涉疫单位的基础上,再次全面对辖区内集中隔离医院、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涉疫污水处理处置情况排查,掌握涉疫污水处置等相关情况。同时,及时购置防护服、口罩等应急储备物资,应对疫情突发情况,确保拉得出、冲得上、打的赢。
帮扶指导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加强疫情期间执法监管,对涉疫单位的污水处理设施、余氯指标的变化、污泥的处置、污水处理应急情况、应对措施等内容进行指导帮扶,确保污水出水水质达标,污泥得到安全有效处置,降低疫情期间环境污染源。
常态化执法巡查,查漏补缺筑牢防线。自疫情以来,伊滨分局和大队按照每日调度检查辖区内涉疫单位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消毒及废水排放情况,详细查看运行台账、监测和加药记录,指导其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强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做好消毒剂应急贮备,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水稳定达标排放。